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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0726愛情商標法-齊步走-痞客2-01.png

‪#‎愛情商標法‬】--標語商標
愛情或許隨緣
但人生有時需要點逆增上緣
換做人生:
寧願前進的不順利
也不願順利地留在原地

標語(Slogan)申請商標,語句中有為所提供之產品/服務的說明性用語,是容易被核駁喔!
對一般消費者而言,通常需要在標語經過相當的使用後,才會認識到該標語與一定的商品或服務的來源有關,此時標語才具有區別來源的功能,而具有識別性。因此除非是高度創意性的標語或含有高度識別性商標的標語,消費者在第一印象上即得將之作為區別來源的標識,否則應證明取得後天識別性,始得准予註冊。

核駁案例: 
「水是最好的藥」使用於汽水、碳酸水、礦泉水、山泉水、 礦泉水、蒸餾水商品,給予消費者的印象只是宣傳喝水 好處的廣告用語,不具識別性。 
核准案例: 
「有青,我就是世界」使用於啤酒商品,於申請人證明取得後天識別性後,核准註冊。 
「不在辦公室 也能辦公事」使用於行動電話通訊傳輸、 加值網路之電信傳輸、網際網路之電信連結等服務,於 申請人證明取得後天識別性後,核准註冊。
(資料來源:智財局--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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