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0725商標識別性塗說-05-05.png

‪#‎愛情商標法‬🐾 足爽 🐾
當太久的都市人
找一天下班後
偶爾讓自己當個鄉下人
找個公園 
雙腳觸及大地下
或許拖鞋的瞬間 香味四溢
這時也才知
自己跟狗是沒兩樣
我… 只是被過度包裝而已

如果真的臭,可以泡足爽喔!
話說"足爽"這國牌是屬於暗示性商標喔~運用隱喻的方式表達!

"足爽" 使用於香港腳藥膏商品。
"足爽"這兩字雖然並沒直接說明商品、商品成份或其功能,但卻運用隱喻方式提點出商品的屬性或某一特點。

「暗示性標識」指以隱含譬喻方式暗示商品或服務品質、功用或其他有關成分、性質等特性,雖較易為消費者所記憶,但並非競爭同業必須或通常用以說明商品或服務的標識。暗示性的描述與商品或服務的直接描述不同,消費者需要運用一定程度的想像、思考、感受或推理,才能領會標識與商品或服務間的關聯性。

這種類型的標識,不是競爭同業必須或自然會選擇用以說明商品或服務特徵的標識,通常還有其他較直接的說明文字或圖形等可供使用,因此賦予排他專屬權不影響同業公平競爭,得准予註冊。

核准案例:
「快譯通」使用於電子辭典商品。
「一匙靈」使用於洗衣粉商品。

參考資料:智財局-認識商標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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